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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 其他訊息 | 2023-09-12 | 點閱數: 154

一、辦理期間: 112 年 9 月 11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寒假期間不受理)

二、施辦區域:全臺 22 縣市。

三、實施對象:國、高中學生(以班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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