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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組 - 學生相關 | 2023-02-17 | 點閱數: 21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1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2270052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書及家庭防災卡涉及「1991 急難通信平臺」相關內容,將調整為災時約定通訊方式(通訊軟體、社

        群媒體或簡訊等方式),提供學校及家長更多元聯繫管道。

三、旨案修訂內容如下:

(一)學校欄位:學校於災害發生時通知家長之約定通訊方式,,俾對外通知家長,其中包含採用何種

      通訊軟體,以及設定通訊軟體群組,於家長群組統一公告。

(二)家庭欄位:學生本人在災害發生時,可採用通訊軟體;如網路不暢通時,可採簡訊等方式聯繫。

四、教育部防災教育資訊網( https://disaster.moe.edu.tw/WebMoeInfo/home.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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