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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學生相關 | 2023-02-08 | 點閱數: 199

一、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21日賑基字第000112006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

  ()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前述辦法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申請日期起算前3年內災害發生時,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三、申請期間:請於2/17前向本校註冊組進行申請 

四、獎助金額

 ()大專院校:每名新臺幣15,000 

 ()高中職組(含五專1-3年級):每名新臺幣10,000

 ()國中():每名新臺幣5,000

 

 

五、其餘資訊詳如附件,或參閱基金會網址:https://www.tf4d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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