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84987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 )-「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