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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31 | 點閱數: 311
說明: 一、教育部 111 年 3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0659 號函辦理。 二、招生對象: (一)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第二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三)第三順位: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教師。 (四)第四順位:取得中等學校生活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30 | 點閱數: 198
一、依據教育局公告暨苗栗縣政府 111 年 3 月 25 日府教務字第 1110057206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教師如欲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旨揭縣市服務者,請詳閱教師附件事項。
方建仁 - 其他訊息 | 2022-03-30 | 點閱數: 266
說明: 一、依據教育基本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查教育局 110 年 10 月 26 日函規定意旨,學校公教人員應依教育基本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三、次查教育基本法第 6 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四、復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或動用行政資源印製散發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30 | 點閱數: 319
說明: 一、要點第七點第三項第八款說明如下: (一)原規定得申請介聘教師人數為「學校教師編制數二分之一」,惟教師編制數尚包含學校聘任代理(課)教師及控管未聘教師之員額,致學校恐有過多教師參與介聘,影響學校教學及校務運作之穩定性。為改善前述情形且穩定偏遠地區學校師資,訂定合理之申請介聘人數規定,爰修正得申請介聘教師人數為「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 (二)所稱「申請介聘教師人數」包含市內介聘及他縣市介聘;所稱「專任教師」係指「正式教師」(含調用教師、留職停薪等教師),即學校編制內教師扣除代理、代課教師,非僅指未兼行政或導師職務者,併予敘明。 二、旨揭要點可至「教育局網站(網址: ...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其他訊息 | 2022-03-29 | 點閱數: 175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3 月 28 日府人力字第 1110421754 號函辦理。 二、旨案宣導內容如下: 111 年 7 月及 8 月舉辦之各類醫事人員、獸醫師、社工師、法醫師、公衛師等考試自 4 月 12 日起至 21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者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25 | 點閱數: 173
依據嘉義縣政府 111 年 3 月 22 日府教幼字第 1110063728 號函辦理。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24 | 點閱數: 157
說明: 一、招生系所:健康產業管理研究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及幼兒保育系碩士班。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5 月 25 日(星期三)16:00 止。 三、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及現場報名。 四、報名網址: http://enroll.cku.edu.tw/v2/sys/apply.html 五、收件單位:教務處招生組(經國樓 2 樓 D208 室)。 六、地址: 203301 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 336 號。 七、採計項目:書面資料審查。 八、詳細報名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九、倘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教務處詢問,電話:(02)2437-2093 招生組分機 888 或健管所分機 851 或幼保系分機 241 。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23 | 點閱數: 316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以下簡稱介聘要點)辦理。 二、旨揭介聘期程詳如附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111 年度國中教師於原校轉任 1、普通班不同科教師欲互相轉任者,學校應將調整狀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 2、不同類別教師轉任(如:特教班轉普通班、普通班轉專任輔導教師),需校內有缺額方得提出申請,且教評會通過後須於 111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前送教育局核備。 (二)依介聘要點第 32 點規定, 111 年度將持續辦理「新設學校教師介聘」。 (三)「新設學校教師介聘」分 2 階段辦理,說明如下(期程須知請詳閱附件): 1、第...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2-03-18 | 點閱數: 15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1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3494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日期訂於 111 年 3 月 27 日(星期日)舉行,相關測驗資訊可至客語能力認證網站查詢下載( 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 )。 三、國教署將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含長期代理)教師參加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之報名費,認證當天( 111 年 3 月 27 日)請務必攜帶准考證,考試結束時,當場請監試人員蓋「到考證明章」(逾期概不受理),作為請領「認證報名費」補助之依據,該證明事後不予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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