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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5-09-16 | 點閱數: 103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9 月 15 日南市教人(一)字第 114129255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教師。 (二)上課時間: 11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至 4 時。 (三)上課地點:芯寬欣心理治療所(臺南市北區北安路一段 273 號) 3F 教室。 (四)報名人數:以 20 人為限。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4)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止,請至學習護照系統完成報名程序(請逕搜尋課程代碼: 310324 )。  https://e 觀看完整文章
管理員 - 其他訊息 | 2025-09-16 | 點閱數: 57
為培養學生建立健康、合理與合法的字訊科技使用態度,以增進網路學習正向效益,並提升教師資訊素養能力,教育部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9 日止舉辦「全民資訊素養自我評量」活動。 網址: https://isafeevent.moe.edu.tw/  請踴躍參加,並有機會參與抽獎。
管理員 - 學生相關 | 2025-09-15 | 點閱數: 134
說明: 一、旨揭日程經教育部 114 年 9 月 9 日臺教技(一)字第 1140092646 號函同意備查。 二、為利師生參閱與注意 115 學年度時程,本會印製海報供學校張貼使用,紙本海報預定 10 月初另寄貴校輔導室,敬請張貼。 三、各項升學資源歡迎至本會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techadmi.edu.tw/manual.php 。 四、各入學管道詳細招生作業及日程若有調整,以各招生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活動組 - 學生相關 | 2025-09-15 | 點閱數: 106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14 年 9 月 8 日南市財綜字第 1141750635 號函辦理。 二、活動期間: 114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0 月 15 日(每日 7 時至 22 時)。 三、活動對象:全國國中小學生、教職員及一般民眾。 四、活動內容: (一)登入方式:國中小學生、教職員以教育局之 OpenID 、教育雲或因材網帳號登錄,民眾以 Google 、 Line 帳號登入,「因雄崛起」線上學習平臺,至【Tax 達人魔王賽】挑戰,閱覽租稅教材,認識地方稅基本概念、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與生活相關稅務資訊,完成者依租稅答題積分排名獲得線上遊戲道具獎勵。 (二)臺南專屬加碼送:學... 觀看完整文章
特教組 - 教師相關 | 2025-09-15 | 點閱數: 103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4 年 7 月 18 日南市教特(三)字第 1141022813 號函(諒達)辦理。 二、送件注意事項: (一)本市轄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若有提報「情緒行為障礙」(含新提報、重新評估、移除特教身份)鑑定者,承辦人員請與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充分溝通,協助其瞭解鑑定相關事宜並取得同意後,方得進行後續蒐集資料及鑑定工作等事務。 (二)個案資料及能力現況紀錄表:請於本(114)年 10 月 8 日前,國中小階段學校至線上填報系統【22593】號上傳檔案;高中階段學校至線上填報系統【22594】號上傳檔案。 (三)線上提報:請於 114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至 10 月 3... 觀看完整文章
特教組 - 學生相關 | 2025-09-13 | 點閱數: 60
說明: 一、依據 114 年 9 月 10 日高師大美術字第 1141008106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來函及實施計畫,請逕行下載參閱。
管理員 - 學生相關 | 2025-09-12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9 月 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540481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日程表,係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各入學管道辦理期程之重要憑據,請學校務必配合辦理。 三、另各校舉行畢業典禮等重大活動之日期,請避免與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報到同一日,以維護學生升學權益。 四、本案攸關學生權益,請貴校務必協助轉知所屬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學校若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亦請一併轉知
特教組 - 教師相關 | 2025-09-11 | 點閱數: 114
說明: 一、 依據 114 學年度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鑑定安置計畫辦理。   二、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障鑑定提報區間自 114 年 9 月 15 日至 114 年 9 月 30 日,請貴校特教業務承辦人逕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完成第 6 次學障鑑定區間線上提報作業,通報網提報諮詢窗口-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李惠萍小姐或民治特教中心蔡佩𡝗小姐。   三、 本案申請對象: (一) 新提報疑似個案:具本市國小、國中、高中在學學籍之學習表現顯著困難之學生、外縣市轉學至本市之學習障礙學生。 (二) 重新評估:本市國小、國中、高中...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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