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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衛組 - 學生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231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1 月 2 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3005022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由教育部體育署委託國立體育大學辦理,並就田徑、舉重、體操、射箭、柔道、跆拳道、拳擊、空手道、角力、射擊等 10 種運動種類,遴選優秀原住民族選手進行專案培訓,並於 114 年度增加試辦輕艇及划船等 2 項運動種類。 三、有關本年度遴選注意事項(附件 1 ),請各校符合資格之選手提出申請,並於 114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前至 https://forms.gle/HRAn7Luq6V2bmcij7 或至「全國原住民族學生體育人才資料庫」(https://istsdb.ntsu.edu.tw 之最新消息填寫申... 觀看完整文章
管理員 - 其他訊息 | 2025-01-06 | 點閱數: 833
特教班助理員兩名 ※相關內容請參閱簡章
特教組 - 學生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141
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類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國小設班學校:鹽水區月津國小、北區立人國小、永康區永康國小、新市區新市國小、麻豆區麻豆國小、新營區新進國小。 (二)音樂類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南新國中、大成國中、崇明國中(國樂班)、後甲國中(管弦樂班、國樂班)、大橋國中、佳里國中、歸仁國中(國樂班)。 2、國小設班學校:新營區新民國小、中西區永福國小、東區崇學國小(國樂班)。 (三)舞蹈... 觀看完整文章
特教組 - 學生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借用及申請原則」辦理(附件 1)。 二、請詳閱附件輔具借用及申請原則,並依原則規定檢附申請書面文件,避免因退補件延誤申請時間。 三、請各校(園)確實評估學生輔具需求,以迫切需求為主,屬教材教具者,恕不受理申請。 四、本案申請書面文件說明如下: (一) 申請繳交附件: 1 、線上填報特教通報網-輔具申請,完成後,列印並核章,繳交正本(詳參公告附件 11 ,輔具申請網頁操作方式)。 2 、申請清冊,以校為單位,請放置於文件第一頁(附件 5)。 3 、輔助器材需求評估表(附件 3)。 4 、調頻輔具申請表 (附件 6)。 ... 觀看完整文章
特教組 - 學生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89
說明: 一、本案業於 113 年 12 月 24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253232 諒達。 二、旨揭計畫修正事項如下: (一)第 2 頁「參、辦理單位」之協辦單位。 (二)第 5 頁「捌、安置與輔導方式」之報到方案承辦學校。 三、檢附旨揭修訂版計畫 1 份。 四、請各校(園)公告周知並加強宣導,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護學生權益。
特教組 - 教師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102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 月 2 日臺教學(四)字第 1132806198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需求於期限內報名參加。 三、檢附來文及實施計畫各 1 份。  
特教組 - 學生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73
說明: 一、續公告 253807 號。 二、國立新營高工機械群-科別名稱「機械科」漏填,檢附更新檔案(含實用技能班)。 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南特殊教育學校教務處註冊組蔡佳宏組長(06-3554591 分機 2103)
體衛組 - 學生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159
一、活動目的:藉由體驗營的活動,讓全國公私立國中學生了解本校「以人為本、關懷生命」的辦學理念,並體驗本校護理科與眾不同的學習環境,提供對護理領域有興趣的學生進一步了解此專業。 二、主辦單位:本校護理科。 三、協辦單位:本校護理系學會。 四、參加對象:國中學生。 五、活動時間:共兩梯次。 (一)第一梯次: 114 年 01 月 22 日(週三)08 : 30-17 : 00 。 (二)第二梯次: 114 年 01 月 23 日(週四)08 : 30-17 : 00 。 六、活動地點:本校 E 棟護理大樓。 七、活動內容:參觀護理專業教室、 CPR 課程及考照、校園環境參觀...等。 八、報名方... 觀看完整文章
方建仁 - 教師相關 | 2025-01-06 | 點閱數: 85
說明: 一、 114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契約簽訂前:教師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費用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二)契約簽訂後:自教育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應向受託單位申請支持服務,所需費用由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前開自行至合格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之教師如有補助時數尚未用盡者亦同。 二、申請諮商輔導之教師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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